| 中金所修改股指期货仿真交易规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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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788cn 文章来源:中金所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6-12-14 19:44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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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了解到,根据仿真交易运行情况和市场对合约规则的意见,该所经研究决定,对仿真交易规则第二十七条和六十三条做出修改。
据悉,原第二十七条为:“交易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,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。交易指令当日有效”。修改后的第二十七条为:“交易指令的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,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,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。交易指令当日有效”。
原第六十三条为:“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%,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%,最后交易日不设价格限制”。
修改后的第六十三条为:“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%,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%,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,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20%”。
中金所方面表示,除上述两条规则做出修改外,仿真交易规则其他条款不变,修改后的仿真交易规则自12月11日起正式实施。 |
| 文章录入:788cn 责任编辑:788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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